七旬保安员强奸亲女判监18年 官斥违反伦理令人极反感

2018-12-04 18:21

七旬保安员在高等法院判入狱18年。资料图片
七旬保安员在高等法院判入狱18年。资料图片

七旬保安员涉于2015至2017间多次多强奸亲女,被控3项强奸罪和3项乱伦罪的交替控罪。案件经审讯后裁定罪成,今在高等法院判被告入狱18年。法官陈庆伟判刑前问被告有否求情说话,但被告先控诉法官披露了其过往刑事记录,指控方举证不公平公正、又斥责记者报导「断章取义」,求情俨如变成开记者会。中途陈官曾停止被告,「你而家求情,唔系同记者讲」,但被告一直自顾自说,陈官最后言「咁即系无求情啦?」被告最后才「死死地气」为自己求情。

现年77岁被告指自己年纪大,又声称因曾被警察「揿颈」,造成头晕控制不到自己何时清醒,脑海会一片空白。被告续称自己年事已高,但就「仲可以捱多几年」云云,然后又重说一次自己的抗辩理由。陈官最后忍不住「有求情说快讲,无就算」

陈官谓父亲的天职是爱锡、保护子女,令子女不用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但被告违反伦理,令人感到极反感。而被告的性罪行令事主留下终生阴影,更破坏了家庭的完整性。法庭为保护容易受伤的人,须采用阻吓性的刑罚,并指虽无为事主索取心理报告,但亦知伤害是终身难忘,因事主年幼而无法摆脱父亲的魔爪。而且被告妻子亦因无好好保护女儿,自责不已,在庭上作供时更一度而休庭平复心情,被告要求母女二人出庭作供,更亲自盘问,无疑是千方百计在羞辱二人,没有丁点悔意。

最后陈官指性罪行邪恶在于对受害人影响长远,不会三言两语可解释,而被告作出兽行强奸亲女,案情严重,判3顶罪名入狱18年。另外就被告不理法庭警告3度写信予女童,陈官指会考虑将被告此行为,转交警方及律政司,视是否干犯妨碍司法公正或藐视法庭。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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