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李柱铭指地产商购丁权后贵10至60倍卖楼 促法庭彰显公义
2018-12-04 17:50
丁权覆核案今午在高等法院续审。申请方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引述3年前「沙田套丁案」指,丁屋政策衍生原居民出售丁权予地产商图利的问题。另根据研究报告,新界各乡村的丁权售价由3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而地产商买入丁权后,或以10倍至60倍的价钱卖出房屋。有见社会上公屋供应紧绌,公屋住户居住空间小,新界原居民却可住大屋,法庭应撤销丁屋政策以彰显公义。
李柱铭引述3年前在区域法院审理的「沙田套丁案」裁决,解释「套丁」现象。拥有丁权却无土地的男性原居民将丁权卖予地产商,借自己名义予后者建屋,屋却归地产商所有,因男丁从无意图占有土地任何利益。 根据本土研究社《新界套丁研究报告2017》,新界乡村的丁权均有价有市,其中新田和屏山价位约30万至40万元,十八乡约60万至70万元,锦田则高至120万元。地产商建屋后,或以1200万至1800万元的价钱卖楼。男性原居民权充乡村地产发展的「中间人」,可得丰厚利润。
李柱铭又指,政府于去年仅提供1.1万个公屋单位,现时房署租住公屋的人均居住面积仅143.16平方尺,新界原居民却可在合共2100平方尺的3层村屋安居,远比新界乡村村民传统上拥有300多平方尺的居住空间多。
法庭记者:黄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