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97%空运食品无交证明书仍批许可 食安中心:便利业界
2018-11-28 15:45
空运进口食物进口商,须提交证明文件才获签发进口许可证。不过审计署调查期间,发现9成7的个案均无证明文件,食安中心便签发进口许可证。食安中心解释,为便利业界才在无证明文件下签发许可证,但进入香港时必须呈上卫生证明书正本。审计署建议,食安中心应尽可能确保进口商递交证明文件后才签发。
食安中心的食物进口管制工作守则列明,进口商提交证明文件正本后,才可获签发进口许可证。不过,审计署审查今年1月25日至31日空运进口食物所有进口许可证,发现所签发的138张进口许可证中, 134张比例高达9成7是没有提交任何所需证明文件下签发。食安中心表示,为便利业界起见,进口许可证可在进口商未有提交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签发,但食物批次进入香港时,必须提交衞生证明书正本。
审计署建议,食环署署长应采取措施,确保尽可能在进口商递交证明文件后才签发进口许可证。食环署同意建议,并已提醒各人员,亦告知业界申请进口许可证时须提交证明文件。
另外,审计署亦审查了44个今年1月空运进口食物批次,发现在3个批次中,进口商在提交衞生证明书副本而非正本后,便获签发进口许可证,而且在高级衞生督察酌情同意下,有关批次未经食安中心人员作实物检查的情况下获放行。审计署认为,食安中心须检视属下人员在运用酌情权方面是否恰当。食安中心现已制定指引,列明相关人员在部份情况下才行使酌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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