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批食安中心处理投诉时间长 部分需时长达8个月

2018-11-28 13:56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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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向食环署投诉,最终会转介至食安中心调查,食安中心去年跟进约5600宗投诉个案。最新一份《审计报告》揭露,逾6成个案需时一个月调查,但最长的调查个案却需逾8个月时间。报告认为,部份调查工作需时良久,不利确保食物安全。

根据食安中心指引,向食环署提出的食物投诉,会先由有关的分区环境衞生办事处办理,其后再转介食安中心调查,去年共有5569宗食物投诉转介食安中心跟进,较2014年的4294宗增加3成,当中部份投诉增幅特别大,如:假装或冒充食物个案增加接近两倍。

审计署分析去年投诉个案跟进进度,由接获投诉日至食安中心结案日计,6成1个案相距时间逾30日,但约1%,即38宗个案则需时8个月。有分区环境卫生辨事处前年8月中接获投诉,食安中心接获投诉后119天才从街市摊档抽取奄仔蟹监察样本,半个月后收到化验所结果显示样本不合格,因含违禁兽药,中心42日后再到同一摊档抽取执法样本,为检控工作进一步蒐证,但执法样本的测试结果合格,中心指,执法样本跟监察样本来自不同批次,涉事批次已经售罄,中心随后完成调查工作。审计报告认为,食安中心部份调查工作需时良久,迟迟未能结案,不利确保食物安全。

审计署建议,食环署署长应密切监察完成调查投诉的时间,并加快处理食物投诉的工作。食环署署长表示,同意审计署建议,并指食安中心已在今年5月已修订指引,订明若预期在之后时间难以抽取类似产品,便可即时抽取执法样本,而食环署上月亦已检讨工作指引,订明工作人员跟进投诉工作的时限。

另外,若市民忧虑食物安全或质素怀疑受到威胁,需食安中心介入,即属「食物事故」。而2013年至2017年间,食物事故由1339宗增至1713宗,增幅为2成8。去年有106宗个案食物样本不合格,平均19天会公布不合格结果,但21个案需逾一个月才公布,其中4个更超过2个月才公开。

食安中心补充,其中一个个案检测时,化验所仪器失灵,故需安排一个月后才检测,再等一个月才收到不合格结果,翌日便向外公布,总时间花87天。审计署认为,公布结果日与抽取样本日有好一段日子,涉事问题食物已售罄,市民或已食用,食安中心只能结案。审计署建议,食安中心应尽减少所需时间,亦应预防拖延公布不合格结果。食环署署长称,会采取必要措施将所需时间减至最少,收到不合格结果后,一般会在24小时内公布。

审计报告指出,去年因食物事故而要回收食物的行动达23次,但近半食物没有回收,食安中心亦无要求食品商定期提交报告,以监察回收成效。《食物安全条例》规定,食环署署长有权以保障公众安全为由,下令回收食物。审计署建议,食安中心应跟从指引,要求食品商提交报告,以监察食物回收行动的进度及成效,适当情况下采取措施加以改善。食环署署长同意上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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