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50对珍藏 女鞋痴向新业主索偿30万证据不足败诉
2018-11-19 17:35
称「视女装鞋为宠物」,珍藏逾四百对鞋的六旬妇,转售旧有物业后两个月醒觉尚有50对珍藏未取,与新业主对质后发现珍藏全数失踪。妇人早于上月入禀区域法院要求新业主夫妇因失窃女装鞋赔偿30万元。经3日诉讼后,今法庭裁定原告人就以上指控证据不足,宣布撤销原告人的申索申请。
原告人陆宝英于2016年10向被告夫妇鲍锦洲和李忆梦转让位于翠竹苑的物业,因陆与其家佣之间沟通有误,迁出单位前没有清理门外走廊处鞋柜,内有50对女装鞋。两个月后陆盘点所有收藏品时方发现仍有部分珍藏遗留在旧单位,惟询问新业主夫妇时指否认曾见过涉案鞋柜的内容,遑论偷窃。涉案女装鞋至今仍下落不明,当中不乏名牌Manolo Blahnik,每双价值逾16000元。
梁国安法官指,在2016年9月3日,即陆最后一次目睹50对珍藏鞋,至同年12月27号,即陆发现收藏不齐当日,接近4个月期间,没人能肯定涉案鞋子的下落。在这4个月期间,单位曾有搬运公司员工和装修工人出入,加上鞋柜放置于属于「公家」的位置,邻居及访客均能接触涉案鞋柜。梁官又指,在此关键的4个月期间,「there can be many scenarios(有许多情况可能发生)」,原告人亦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接收单位前,50对鞋仍安放在原有位置。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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