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案】控方开案陈词指:三子倡堵路占领中环足以构成控罪

2018-11-19 12:50

布思义开案陈词时指戴陈朱3人提倡占领中环已构成犯公众妨扰行为罪。
布思义开案陈词时指戴陈朱3人提倡占领中环已构成犯公众妨扰行为罪。

外聘主控官资深大律师布思义(Andrew Bruce )宣读开案陈词时指,「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早于2013年3月共同发起一个名为「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的公民抗命运动,以争取于2017年落实「真普选」,以普选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三子于2013年3月27日一同举行记者会,并以宣读方式发布「Manifesto」 (信念书)来启动占中运动。

戴耀廷于记者会表示占中包含共四个步骤,包括签署誓约、商讨日子、公民授权过程以及公民抗命行动。而完成首三个步骤后,他们便会就2017年特首选举提出具体方案,如政府漠视公民的民主诉求,又提出与国际普选标准不符的选举方法时,便会适时以「占领中环」方式进行公民抗命。戴耀廷指「我们期望最少有一万人本著良知的呼唤,按其处境投入运动各个环节,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

陈健民回应记者问题时解释,众人参与活动时会坐在中环的马路,而当警方作出拘捕时,参与者不会作任何反抗并让警方带上警车,再到警署,这样中环便不会轻易被瘫痪。而占中三子在当天记招的公开言行,提倡以非法堵路方式占领中环附近公众地方和道路时,已足以构成串谋犯公众妨扰行为。

三子于2013年4月30日共同出席香港商业电台的晨早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并在节目中讨论占中行动,戴耀廷当时表示会于2013年6月9日在香港大学举行首次商讨日,让民众参与讨论如何以占领中环来作公民抗命,并预计将有约一万人参与之后再举行的商讨日。陈健民又表示占中行动将于2013年7月1日七一游行时设立街站,为民众对占中的问题解疑释惑,并会为占中行为筹款;朱耀明则透露将有银行户口作筹集公众捐款之用。

占中三子于2013年6月9日在港大举行的首次商讨日指出,行动已由酝酿期进化为组织装备期,当时戴耀廷概述占中行为是「民主商讨、公民授权、确立方案、公民抗命、占领中环、争取普选」。陈健民解释「公民抗命」是以非暴力方式积极地反抗不合理的法例、要求和指示等,陈亦指由于香港现存的选举制度并不公义,故他们会藉公民抗命去争取一个公平的政治制度。朱耀明当时承诺愿意与市民并肩作战,以达到公民抗命运动的目的。

三子于2013年7月1日在遮打花园举行公开集会时,戴耀廷表示自己于2013年撰文指出建议以公民抗命方式得到真普选,戴决定自己会参与公民抗命后,邀请陈健民及朱耀明一同参与。朱耀明于集会中指出占中的核心是一场公民觉醒运动,并鼓励民众踏出一步为自己发声,而三子会落区解释占中行动及蒐集市民意见。

主控官指出控方依赖共谋者原则,以不同串谋者的言行来证明整个计划的性质及各人的参考度。控方指三子提出的占中行动实属违法,而选址中环是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计算,在作为香港中心地带的中环作不合理的道路阻碍,以迫使政府当局回应其真普选诉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8月31日就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作出决定后,便引发一连串学生示威游行。控方指没有于占领运动期间(2014年9月28日至12月10日)向警方申请在添美道、夏悫道、分域码头街等主要道路举行公众集会。控方案情指在没有通知警方的情况下,任何人在道路示威、持续示威,均会对公众道路和交通造成不合理的阻碍并损害公众。

警方于2014年9月27日添美道与夏悫道交界下防线以阻止示威者透过夏悫道闯入添美道位置,警方于当日中午拘捕占据在政总政府东翼前地公民广场的示威者,但添美道的集会仍然持续,第四至七被告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锺耀华在当天担任集会主持人,四人在台上强烈呼吁示威者留守添美道继续进行公民抗命、呼吁示威者召集更多人到场增援、呼吁示威者指引其他人进入添美道的路线、呼吁示威者带备食物和物资以作长时间持续抗争、呼吁示威者留守在不同防线对抗以防警方作驱散行为,并建议示威者一旦被捕时的应变方法。占中三子当天亦有参与集会。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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