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巡逻觉古怪揭假车牌霸电单车租位 男警拒认罪指记忆受损

2018-11-07 16:13

男警涉用假车牌霸占屋邨电单车月租车位, 被保安员发现报警处理,41岁被告吴文杰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否认一项拒绝提供车主资料罪。

屋邨保安作证时指2018年1月4日在鸭脷洲威信停车场巡逻时发现一架车牌印有1493的电单车,但该车场已经停泊了另一辆1493的电单车,出于「好奇和觉得有古怪」,便打开盖电单车的布帘。当时车尾车牌随即落下,露出153车牌,车上亦有153的行车证及警察体育游乐会泊车证,他在询问上司意见后报警。等待警察时,一名自称是车主的人出现把车驶走。

法庭亦播出被告的录影会面,他表示因没有固定车位,曾随处泊车,更与居民和地盘工友争执,怀疑自己遭人整蛊。被告后又称自己会借车给朋友,可能是他们「乱泊车」。被告被要求认出涉案的电单车时,表示「周街都系呢款车」,更不能认出自己的车。 录影中提出1月4日被告曾否在停车场因锁车与保安争执,被告回应「无印象」,而案发当天亦「唔记得」自己有否到过停车场。 被告填写的要求提供司机详情申请书中,被告填写了「唔知道,敬请原谅」。

被告在录影会面中亦声称因与太太相处有问题和亲戚过世,于今年1月出现精神问题,并有自杀念头,需要看精神科,并服用安眠药和其他精神科药物,每星期到诊所覆诊和见警察心理辅导科,又表示自己记忆受损,经常忘记近期的事。会面中的警员询问被告,「你需唔需要增强记忆力嘅训练? 或者任何催眠嘅协助令你记返起涉案当日嘅事?」被告多次回应「我已经尽我能力填写这份申请,而我唔知道,多谢」。 明天续审,被告获准继续保释。

法庭记者:陈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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