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高级摄影员认懒贪方便假单虚报采购 月杪判刑
2018-11-07 14:42
警鉴证高级摄影员于2014年至2017年期间使用虚假报价单购买34万元货品,被告今于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8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应跟规例找多于一个供应商,但他「懒于报价、贪方便」而自制报价单。案件押后至11月28日判刑,以便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54岁被告张剑峯曾为警务处鉴证科高级特别摄影员, 其职责包括替摄影课采购货品及服务。案情指被告涉嫌于2014年9月10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以使用9份以3间公司名义发出虚假报价单,为警务处鉴证科购入总值逾34万元的移动摄影器、相机电池、充电池和大型乾片机,诱使两名鉴证科上司接受该9份文书。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没有案底,于90年加入警队成为二级摄影师,10年转到现职,并呈5封由上司和同事者的求情信。他06年结婚,并今年9月发现妻子患上癌症。辩方亦特别表示控罪3所涉及的乾片机在香港只有一间供应商提供,而被告在案件没有任何获利,故望法庭轻判。
法庭记者:陈咏恩
建立时间:13:54
更新时间: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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