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盗他人信用卡户口支付宝购物骗近5万元 押两周后判刑

2018-11-07 15:15

虚拟货币犯罪成风,商人黄伟聪去年11月于支付宝开户,三度以他人名义购物,成功骗取支付宝香港有限公司近5万港元。案件今早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认三项欺诈罪。辩方求情时指,家中有两子女分别就读中小学,是家庭经济支柱。朱仲强裁判官准许辩方索取背景报告,押后于本月21日判刑。

案件指黄于2017年11月以两人名义于支付宝开户,并再盗用另外三人分别于滙丰银行、渣打银行、中国银行开立的信用卡,期间分别支付584元、13,004元和31,613元,令支付宝香港有限公司蒙受损失。

辩方于庭上求情时指,黄家中仍有一对子女需要抚养,加上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故希望法庭能够考虑继而作出判决。朱仲强裁判官准许辩方于索取背景报告后判刑,案件押后到本月21日。

法庭记者:卢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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