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捕后不治】家属律师促判「非法被杀」 警方代表指临场偏失属正常

2018-10-19 17:30

死者家属到庭,死者长女(中),次女(左),妻子(右)。
死者家属到庭,死者长女(中),次女(左),妻子(右)。

6年前的士司机陈辉旺与乘客在西隧收费亭争执遭警拘捕时,疑被箍颈后颈椎受伤,留院后一个月伤重不治。死因庭昨已全部传召所有证人,各方代表律师今作结案陈词。家属代表苏朗年资深大律师指陈当时已60多岁,当时他双手被反锁,警员林伟荣称自己只是控制陈,但不可排除他所造成的伤害,警员行为可用「残酷欺凌」来形容。他指警员既身为人民公仆,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本份,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不应被滥用。

苏朗年资深大律师陈词开首指事件是出悲剧,若无闭路电视片段,只能听取警员扭曲的证供。他比喻证人的供词虽然有很多废物但内藏宝物,如骨科专家李渊粦医生就提到如伤者颈椎受伤,神经坏死不可再生,而且李医生报告中指陈的伤势必需一定程度的外力加旋转力造成,强调一旦四肢瘫痪,不能复康。他又提起高级法医官高永富医生所言,陈被带上车,警员林伟荣手臂箍到陈之颈部颈,向上提会造成最大的伤害,而椎移位所造成的四肢瘫痪,长期卧床引起的并发症会容易引致死亡。

苏朗年资深大律师指警员对陈的态度漠视,陈在警车上坐了30分钟才上救护车,对陈是不合理的对待。他质疑警方见到陈是个流著血的的士司机,但男籍男乘客却是「身光颈靓」而有所偏向。而不同警员证供均表示陈不合作,但闭路电视片段可见并非如此,苏直斥其证供既夸张又不合理。苏续指警方或他们的代表律师称陈为被捕人、伤者,甚至误称陈为被告者,但陈「有名有姓」,是对陈毫不尊重之表现。纵观各方面苏希望陪审团考虑裁定陈死于「非法被杀」,为死者讨回公道。

警方及消防处代表熊健民大律师结案陈词时指研讯要还陈一个公道,但亦要还案中所有利害关系牵涉的人的公道,望陪审团可以除去有色眼镜,公平地裁决;另外熊大律师对于被指警员忘记本份,他指公仆二字对署方有千斤之重。他提到为何迟迟未有通知家属,是出于被捕人无提出要求联络家属,警方不会揣测他们的意愿。而且陈被拘后2小时,警方已交还手机,之后凌晨陈亦有打电话到车行,为何不通知家人无人知晓。熊大律师续指警员不是机械人,他们对于突发之事临场有所偏失实属正常,不代表他们训练不足。

警员马振康代表林芷莹大律师陈词时则指出,当时警员没有因日籍男乘客衣著光鲜而选择性拘捕,是在警长罗伟民指示下,调查后才在合理怀疑情况下拘捕陈,而警员在拘捕前亦有不停作出劝喻。另外,陈在救护车及入院后的身体状况,在不同证人口供都有不同差异,她希望陪审团可考虑所有矛盾,再作出裁决。

而警长罗伟民代表吴美华大律师,同意熊大律师所言拘捕是调查的一部分,警长曾言如果陈表示自己有被人打,他亦会拘捕日籍男乘客,警长尊重草根阶层,是合理怀疑陈干犯普通袭击罪下拘捕他。另外吴大律师有提到,警长指打到陈的背部,不涉任何颈部接触,相信与颈椎脱位没有多大关系。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405
更新时间:1730

死者长女陈盈康(置前),次女(第二排置左),妻子李少娟(第二排置右)。 资料图片
死者长女陈盈康(置前),次女(第二排置左),妻子李少娟(第二排置右)。 资料图片
家属代表苏朗年资深大律师。
家属代表苏朗年资深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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