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女辅警涉掴跑步女童判无罪 官劝作为成年人要忍让
2018-10-19 16:43
任空姐休班辅警本年初偕男友在葵涌运动场练跑,期间涉不满12岁女童穿过二人,疑掌掴及抓伤女童,使其身体受伤,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就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进行裁决,暂委裁判官伍凯麟裁定罪名不成立,更提醒被告作为成年人要「让一让、就一就」。
暂委裁判官伍凯麟认为39岁被告卢婉茵没有案底,品格良好,犯罪倾向低,故相信她的供词。 另外就控方证人的供词,裁判官认为可信,特别是3位女同学,他认为3人口供虽然有差别,但相信他们,认为3人已尽力而为, 没有说谎、夹口供或陷害被告人。 案发时间4秒实在太短, 未必能说出经过细致,而且跑步时有快有慢, 案发位置亦为闭路电视的死位,法庭需考虑有没有固有不可能性。 因此,法庭因为4秒时间作出推和掌掴两个行为有不可能性和合理疑点,因此宣布被告无罪。
裁判官指涉案运动场为公众地方,所有人也可以使用, 被告作为成年人应该「让一让、就一就」, 却选择责骂女同学,更表示要向教育署投诉,其实大家应该互相迁就一下。
法庭记者:陈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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