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走私170万元犀牛角片 内地男认罪还押候判
2018-10-19 14:19
在南非工作的中国男子于今年6月把3.11公斤的犀牛角切件从莫桑比克贝拉入境抵港,今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没有许可证而进口附录I物种的标本》罪。渔农自然护理署于本年5月1日起为加强阻吓濒危动物走私及非法贸易,而加重最高刑罚至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此亦为修改后《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后第一宗获安排到区域法院审理的案件。事件引起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的团体的高度关注,李志豪暂委法官指因需时考虑案件,故把案件押后至10月24日判刑。
辩方黄素娜大律师为被告魏彬求情时表示,魏单人匹马处身异地,已经非常后悔自己误信别人,因事件影响其前途及家庭经济状况,而对家人十分抱歉,魏亦已辞去其南非工作,打算回到故乡找一份正当稳定的工作。魏父亲自撰写的求情信中指出,魏打工赚钱帮补家计,属生活重担的唯一支援,其奶奶每天亦以泪洗面,冀法官从轻发落。黄大状又指魏一时行差踏错,在事件没有太大得益,只得机票及车马费,魏年纪轻轻已在异地被扣押4个月,已获深刻教训,亦希望法官判以缓刑,令魏能重返家乡重获新生。
中国男乘客于2018年6月在香港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人员搜出3.11公斤的犀牛角切件,估计市值约83万至170万港元。该名男子因没法为进口犀牛角出示任何有效豁免文件被控一项《没有许可证而进口附录I物种的标本》罪。是次走私动物标本案件是区域法院第一宗修改《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后,以判囚10年为最长监禁期的同类案例,法庭称此案例会有以儆效尤之用,并将判刑押后至本月24日。
被告魏彬自称在莫桑比克工作,在本年6月17日由当地飞扺香港,打算转飞内地探亲,入境期间被海关发现藏有约3公斤犀牛角(犀科物种),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类别,即高度濒危物种,公约全面禁止有关贸易。被告指老板知悉自己将回乡探亲,承诺为被告支付机票费用,唯一条件是将涉案的犀牛角运返中国福建,并料会有人接收。被告亦表示自己知道货物是属于附录I类别的犀牛角。被告被搜出行李中藏有犀牛角后没法出示《公约》证明文件或代用证明书等豁免证明而被海关拘捕。
自2018年8月1日起,根据第586章 《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管有附录I物种的标本,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罚款港币1000万及监禁10年。致力提升公衆对野生动物罪行的关注,有份参与条例修改的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Amanda Whitfort表示,以往同类案件若不牵涉商业买卖,法庭只会判处港币10万元和监禁1年,Whitfort教授指法庭以往鲜有考虑保护濒危动物的急切性,又指贩运标本比贩毒后果更严动,不解旧有刑罚比贩毒罪的刑期更轻。
以全面保护自然生态、结束非法野生动物贸易为使命的组织野生救援(WildAid) 的野生动物保护发言人Alex Hofford指,是次犀牛角走私案件对于确保濒危物种继续得以长期生存非常重要,自5月以来政府已经大大提升犯相关罪行的最高刑罚,故区域法院法官应以「年」而非「月」来考虑刑期,以阻吓掠夺非洲野生动物的跨国犯罪集团停止犯案,野生救援亦敦促公众不要购买任何犀牛角产品。
法庭记者:刘晓曦、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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