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康文署准许公园用扩音器造成滋扰 7旬演琴者罪成罚款1500元

2018-10-11 15:52

数名表演者在屯门休憩公园弹奏乐器,表演歌艺,其中弹奏电子琴的表演者涉将其乐器接驳到扩音器,并对附近居民造成噪音滋扰,遭康文署检控,弹奏电子琴的长者今于屯门裁判法院就一项未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书面准许,在游乐场地内使用乐器及扩音器发出声响,以致对其他使用游乐场地的人造成烦扰罪被裁定罪名成立,罚款1,500元。裁判官水佳丽在庭上指出「出面世界嘈到不得了,市民只想入公园享受片刻安静」,著被告需考虑其他享用公园的人士。

71岁被告江发熙于2017年2月22日,未经康文署书面同意在屯门公园弹奏电子琴,并连接混音器,康文署职员接获投诉到场拘捕被告。

法庭记者:黎嘉怡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