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公司两任管工涉受贿或诈骗薪金 下周一出庭答辩

2018-10-11 17:55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今日 (11日) 分两案起诉一名清洁公司前任管工及一名现职管工,控告2人分别涉嫌从一名清洁工人收受贿款,以确保该工人在一个商场留任其岗位,以及诈骗其部分薪金。

在首宗案件,现年36岁的力新清洁有限公司 (力新) 前任清洁管工张爱和,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被告涉嫌于2017年10月16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一名女子接受1400元贿款,作为确保她可以在该商场留任清洁工人岗位。当时被告为力新清洁管工,该公司为何文田一个商场的清洁服务承办商。

在另一宗案件,54岁的力新清洁管工曾纪德,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被告涉嫌于2017年7月28日至9月7日期间向该名获力新以月薪9300元聘用为清洁工人的女子伪称,由于她未能操作地板打蜡机,所以要退还部分支付给她的月薪,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名女子向他支付一笔2390元的款项,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她蒙受不利。

上述两宗案件的被告将于下周一 (15日)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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