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田径教练涉非礼】被告否认曾扯下女事主内裤 但有建议脱下长裤

2018-09-27 17:01

被告。资料图片
被告。资料图片

七旬田径教练涉于09年非礼当时为中三的女学生,以手掌抚摸其阴毛,教练早前否认一项猥亵侵犯罪,案件今于粉岭裁判法院续审,辩方指女学生以「小乜乜」称呼被告,乜乜为被告人名称代号,主任裁判官练锦鸿指此为相当亲热的名字,需要关系熟络才以此称呼。女学生认同与被告关系熟络,但非亲热,又指事后只想「Act like normal」。

辩方大状傅昶生问及删除Instagram与被告有关的合照,是否因知道相片对辩方有帮助,女学生X否认。辩方指X与被告的合照,部分表现亲昵,X曾「伸右手搞被告稀有的头发」、被告穿上X赠送的波鞋及「搭膊头」等。X并以可爱及精灵形容被告,X回应指她认为「伯伯不会做有趣的举动,例如跨栏」。

辩方亦指二人曾多次一同到内地集训,单独用膳,裁判官问及由谁付款,X指「应该各自各畀」。辩方问及为何删除社交网站与被告的照片,X指发表#Metoo文章后,有网民下载其相片并将其发布于X个人社交网站,甚至专页,X指不想再受人骚扰,故删除有关相片。

辩方播放X曾于电台接受访问的录音记录,X被主持人问及要感谢的人,X回答「当然系阿sir」,续称「被告70几岁,好老」。X又指「认识了被告7至8年,无佢无今日嘅我」,主持人即指「大家好close」,X承认自己搵到合拍的教练。辩方指X大赞被告,X不同意,又指无否认主持人称于Facebook经常看见X与被告合照。

被告今于庭上自辩指,案发早上需到九龙城小学授课,放学回家后,于中午时收到X来电称要求被告帮其按摩,被告换去原来的运动服,身穿便服驾车到巴富街运动场。被告供称「在运动场无法集中,二人无穿运动服,就此在运动场按摩感到奇怪」,故对X称「大家会眼超超」,被告建议先吃饭再到其家按摩,X同意。其后被告称回家前曾致电在家的幼女以通知他将会回家。二人到达被告住所,X走到被告房间并躺在床上,被告指因X穿长裤,建议她先脱下。被告否认曾扯下X内裤,并指整个过程大家有沟通。辩方著被告形容X腿型,被告指X为肌肉型,身型非纤瘦。

法庭记者:黎嘉怡

建立时间:12:51
更新时间: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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