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相】涉包庇夜场免费嫖妓 反黑警司认罪下月中判刑

2018-09-27 15:37

被告谢凯健(左)、被告栾其祥(右)。
被告谢凯健(左)、被告栾其祥(右)。

侦破「警魔」徐步高案的前O记警司吴伟汉,涉于15年至17年间向两间位于湾仔的私人会所,预先「通风报信」警方会查牌扫黄行动,更向私人会所负责人泄露警方收到两封针对会所的匿名告密电邮,其中一封告密电邮更直达警队「一哥」卢伟聪,藉此换取57万及免费妓女性服务报酬,警司吴伟汉连同会所的股东兼董事栾其祥,今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名,而身为会所的顾问谢凯健则承认一项协助教唆他人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馀下涉及享用免费性服务及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七宗罪」则全部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纪录在案。主审法官李志豪表示须时考虑,将案延至10月18日判刑。

3名被告为54岁警司吴伟汉,私人会所MB Club Mont. Busa(MBC)及Golden的共同经营者及董事栾其祥(47岁)及谢凯健(38岁)。据本报了解,谢凯健早年曾任模特儿及拍广告,已婚育有子女。

吴栾承认的串谋使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发生于15年11月29日至17年1月24日期间,串谋使警司吴伟汉在无合理权限或辩解下,五度从栾谢二人,每次收取114,000元,即合共57万元,作为吴向二人提供两家私人会所的机密资料。

而谢凯健则承认于17年1月24日协助教唆栾其祥向警司吴伟汉提供114,000元元贿款。

律政司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黎剑华宣读案情指,吴伟汉于18年11月29日从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调往港岛总区刑事总部,担任警司(行政及支援)(刑事)一职,职责包括监督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的工作,处理联合财富情报组提出的要求,以及监管为卧底行动提供资金的酬金及特别服务预垫佣用金。

MBC由公司Club Mont. Busa Ltd(CMBL)持有,该公司由被告谢凯健于13年10月成立,出任唯一董事兼股东,负责签署公司名下的支票。15年9月中由被告栾其祥及男子黄艺成立的威顺控股有限公司,以及由陈三明名下的泰山控股有限公司,和男子陈文平亦成为CMBL的股东。至于私人会所Golden由黄艺控制的Golden Fortune 102有限公司拥有,栾其祥则出任该公司的董事兼银行户口签署人。

15年6月警方就MBC怀疑涉及的色情活动展开调查,同年9月17日采取突击搜查,并拘捕谢凯健,四名会所的职员,以及62名来自内地及台湾的陪酒女侍应。同月19日其中一名陪酒女侍应在法院承认违反逗留条件,吴伟汉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后,四名会所职员,五名女侍应分被控协助教唆及违反逗留条件等罪,而谢则于16年4月获无条件释放。同年年中谢辞任总经理一职,改为出任顾问。

16年中警方接获线报,就Golden展开调查,并向吴汇报。16年10月MBC九名职员及侍应中,一人获撤控,二人返台湾,未有出庭应讯,馀下六人经审讯后获裁定表证不成立。

同年11月1日警方收到匿名的投诉电邮,内容男警方突击搜查MBC,但只有代罪羔羊被捕,负责人及老板却依然消遥法外,投诉人指MBC将开设新会所扩充卖淫生意,当中涉及三合会,促请警方采取执法行动。

17年1月10日警方再收到第二封匿名投诉电邮,指由于警方程序出错,引致MBC的被告脱罪,令MBC继续卖淫,洗黑钱及毒品勾当,每月赚取逾一百万元,但反三合会行动组及牌照课只是「做大龙凤」,事先通风报信去查牌。吴伟汉均是上述两封匿名投诉的电邮收件人之一,时任高级警司文达成接获匿名举报,即召开会议,探讨应否派出卧底渗入MBC,但由于卧底行动备用金紧绌,再加上吴认为MBC经过之前的行动已提高警觉,卧底行动并不可行。

法庭记者:徐晓伊

建立时间:10:23
更新时间:15:37

3名被告左起吴伟汉、栾其祥及谢凯健。
3名被告左起吴伟汉、栾其祥及谢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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