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涉贪】冯程淑仪拥七物业 换楼丑闻单位仍未出售

2018-08-31 15:14

冯程淑仪拥七物业。资料图片
冯程淑仪拥七物业。资料图片

廉署落案起诉冯程淑仪丈夫冯永业及陈婉玉,涉及一宗互换物业交易和相关事宜的贪污投诉,廉署已完成调查,换言之冯程淑仪相信无事。创新办总监冯程淑仪共有七个物业,包括涉及换楼丑闻的跑马地成和坊两个相连单位,至今仍未出售。

根据新一年度的首长级公务员投资申报显示,冯程淑仪持有的七个物业中,包括她个人持有两个分别在港岛区及九龙区的物业,以及五个与家人或其公司持有的物业。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涉及换楼丑闻的相连单位于2016年中以8.8万元租出。

冯程淑仪被指在四年多前任职康文署署长时以一个半山单位,与赌王何鸿燊三太的胞妹陈婉玉名下公司,交换跑马地两个相连单位,冯太向陈缴付650万元差价。冯程淑仪事后发声明指有关交易由地产代理介绍,议价过程完全由地产代理代为处理,过程中其本人从来没有接触过交易的另一方。

她称,在有关交易协议上代表该公司签署的另一方并非陈婉玉,而是香港一间注册公司,在接获传媒查询前,根本不知悉有关公司的股东是谁。她更指报道只基于臆测和怀疑便对她作出不公及失实的指控,她深表遗憾。

惟冯永业其后被揭与陈婉玉关系匪浅,包括在2013年2月,冯永业曾以志俊代表的身分在一宗楼宇买卖中签名,而志俊由陈婉玉持有。传媒之后再报道,冯永业离任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后八个月,在2007年3月及5月,曾三度与时任港联直升机董事兼股东的陈婉玉一同乘搭直升机由澳门返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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