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罗文」歌舞团3成员涉噪音烦扰 2人认罪判罚款
2018-08-22 12:44
常驻旺角西洋菜街行人专用区的「旺角罗文」歌舞团3名团团员于去年9月因表演声浪过大,令人「耳朵受痛楚」,被票控「扩音器造成的噪音烦扰」,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受审,2人承认控罪被判罚款,其馀一位被告否认控罪,另作审讯。
承认控罪的首被名梁志源及次被告龙婷均为「旺角罗文」歌舞团团员,常驻旺角行人专用区表演。告票内容指二人于去年9月在行人专用区中唱歌,并将咪高峰连接至有控制版面的扩音装置,同时于行人专用区的地下摊开其歌舞团的横额,占用公众地方。有人投诉歌舞团发出的音量过大,令「耳朵感痛楚」。
首被告梁志源求情时指自己需供养一对12岁及18岁的子女和半瘫的父亲,本以唱歌为生,「杀街」后并无工作,仅靠积蓄维生,承认经济有困难,又指「唱下歌都要收告票」。法庭考虑两位被告各自的背景及经济状况,分别被判罚款6000元及800元。
法庭记者:吕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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