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会外藏气枪 16岁「学生动源」前成员刘康罪成

2018-08-22 15:09

16岁青年、学生动员前成员刘康。 资料图片
16岁青年、学生动员前成员刘康。 资料图片

去年12月12日于立法会进行《议事规则》期间,学生动源前成员、16岁的刘康于添美道及夏慤道交界管有疑似气枪的仿制枪械,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项管有仿制火器罪名成立。

被告刘康早前自辩时指,当日到达集会场地是拍摄集会情况,又指自2016年起,因不时有随机伤人事件,并曾在住所附近目睹打斗事件,加上去年11月在其就读的中学外,目击有示威者遭反港独人士袭击,故担心自己会因其政治立场而受袭,所以带气枪作自衞用途。

法庭记者:陈凯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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