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养老屋】七旬父再入禀向两子索另一物业业权
2018-07-24 12:31
七旬老翁早前入禀控告两儿擅卖将军澳维景湾畔「养老屋」,引发父子隔空争论。老翁昨再度入禀高院,指其妻在病重时立下遗嘱,把将军澳海天晋的业权转让给两名儿子,惟单位并非全部属于其妻,认为妻子无权将他的部分转让,遂他入禀要求索回该物业业权。
原告吴国梁,控告两名儿子吴宇轩及吴宇光。入禀状指,原告于2010年12月与其妻吴玉屏用公屋健明邨绿表换居屋,以175万元购入彩明苑居屋。当时他与妻子支付5%首期,即87500元,并在银行做按揭逾166万元,以16年分期还款,他们亦于2011年1月入住。期间,原告任的士司机,其妻则在宏旺证券任职文员。
于2016年,原告与妻子经商讨后,将彩明苑单位以348万元岀售,并把所赚取的款项支付于同年5月换得、价值470万元海天晋的首期。
在同年6月,其妻患上末期肺癌,并于翌年3月病逝。而病重期间,儿子吴宇光带同母亲往律师楼订立遗嘱,将海天晋物业的全部业权转给两名儿子。
原告表示,物业业权并非全部属于其妻,故她无权将他的部分以遗嘱方式转让予两名儿子。此外,其妻病重且癌细胞扩散导致她脑中风,而在她神智不正常及服药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属无效。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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