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多名尼汉追斩同乡案 4人罪成各判囚8个月至5年

2018-07-24 11:07

案发生警方拘捕多名疑犯。资料图片
案发生警方拘捕多名疑犯。资料图片

佐敦前年发生斩人案,多名尼泊尔籍男子持刀及酒樽追打一名同乡,令对方头部及背部多处割伤及瘀伤,头部伤口深至头骨。巡警劝吁不果后开4枪制止,其中4名施袭者最终落网。当中1人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其馀3人受审后2人被裁定蓄意伤人罪名成立,1人则被裁定袭警罪成立。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判刑,3名蓄意伤人罪成立的男子被判囚4年8个月至5年不等,袭警罪成立的男子则被判囚8个月。

案中4名被告依次为Pun Mahendra(27岁)、Pun Binod(25岁)、Rai Yogendra(31岁)及Pun Soul(20岁),他们原被控于前年10月2日,在佐敦袭击33岁男子Gurung Vishal,其中Pun Mahendra于开审时已认罪。法官判刑时强调,蓄意伤人为非常严重的罪行。首、次被告以为事主是以前袭击他们的一党人中的一人,故在案发当日大举复仇,袭击显然是有事前计划的。首被告的控罪特别严重,他不停地用刀砍事主,直至被警员开枪制服,故他受枪伤是他自招的恶果。

法官同意难以确实分辨案发时谁人作过甚么事情,但法庭不能忘记4人是集团式行动的。他们集中攻击事主的头部,事主受的创伤足以致命,他最终生还且无残疾缠身,实属幸运。

案情指,次被告以外的3人于案发当日,在白加士街一间楼上酒吧外,伺机袭击男事主。途经现场的3名巡警劝交不果,次被告更以玻璃碎片威吓警员并意图抢枪,最终2名警员开枪制止,首、次被告中枪倒地。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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