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强奸禁锢】被告曾自称王者形容父母为狗 受害人作供:好似人格分裂

2018-07-19 12:04

被告早前落网。资料图片
被告早前落网。资料图片

无业青年涉嫌去年透过Facebook藉词诱骗两名素未谋面的年轻女网友到其屯门龙门居寓所后将两人强奸。被告张子康被控非法囚禁他人、猥亵侵犯罪、袭击引致实际身体伤害、抢劫及强奸合共八罪,曾被被告以热刀烫大腿的受害人Y今于高等法院出庭作供指二人曾涉犯案被控并于屯门法院有一面之缘。

以白色证人屏风遮蔽的Y作供指被告于Facebook名称为「卓智康」,被告在对话中指之前在屯门裁判法院曾见过Y,并自称为「四眼肥仔」,令Y有依稀印象二人当时与律师会面时有一面之缘。Y指她曾被控藏毒,当时于屯门法院认罪并被判感化令,但没有被判宵禁令,及后已戒毒且有到教会的习惯。被告称自己当时被控吸毒有可能将入狱,Y曾劝告被告「唔好再食啦」,如有需要Y可介绍社工及教会予被告。被告指其婆婆快要从香港回去英国,见Y样子善良,希望Y能与其婆婆共餐,以证明身边有朋友照顾自己使婆婆心安。Y自认为「孝顺女」,在被告不断描述自己有多惨后出于同情心最终答应出席。

被告于案发当天到Y于天水围住所附近的士站第一次与Y见面聊天,Y随即跟车到被告屯门寓所,Y问及被告会在哪里共餐时,被告指Y给予的空档太短,「可能要喺屋企食,屋企人住楼上楼下好方便」,并指「番上去放低啲嘢就上楼上食饭啦」。Y到被告家中后原坐在大厅木椅,但被告建议房中沙发较舒适,故Y稍移玉步到沙发上「玩电话」。

被告过了一阵子后进房向Y说「唔好咁大声」,指示Y转身除颈链,当Y心存疑惑时被告把硬胶带「过头笠」到Y颈部并向后扯紧,Y感到「抖唔到气」,萌生「系咪咁就死架啦」的想法。Y尝试反抗下扯断胶带,但在被告的推撞下倒地并撞烂木柜。被告咬紧牙关不断大声吆喝「唔好嘈呀!」,及后捂著Y嘴并拿出水果刀作指吓,Y感受到被告用尽全身力气迫使Y跪地并按头至沙发上,Y想到被告「会唔会咁痴线插把刀嚟我就死咗㗎」,一直处于胆战心惊的状态。

Y续指被告持刀指Y的眼睛,并恐吓指「再嘈就杀左你」,Y指自己当时已是被被告「抗到眼水鼻水都流晒」的状态。被告当时续拿出数粒药丸,指示Y吞下,而吞食后将肠穿肚烂,Y饮水扮吞药但从没「吞落肚度」后,被告一直向他倾诉心事,Y在聆听期间被告突然说「哗!你好假呀」,续多拿一条胶带绑著Y。

Y指被告倾诉心事时指自己早前被控强奸为无辜,Y亦稍有激动地称被告当时「自言自语,好似人格分裂咁」,被告自称「王者」,「其他所有人都系傻」,又形容父母为狗,被告又劝告Y世上只有他是可信赖的。被告于犯人栏闻言后纹丝不动,仍非常冷静地聆讯。

Y续指被告不断画卡通图案,赞自己画画叻有画画天分,及后有掌掴Y,又称Y好假,「要搵方法惩治」Y,被告要求Y把双脚放上其大腿上,被告把手持果刀不停在Y的脸及腿上指划并游走,又称「信唔信我划花你块面同脚」。Y指被告完全不冷静,「好似变左身咁样罗」,被告当时称「咁样唔够过瘾唔够刺激」,便拿火机加热果刀,又把火机加热火机,被告分别把加热火机及加热果刀放上Y的大腿引致烫伤。案件下午再续。

保安人员在公众人士进庭前叮嘱要把所有流动电话及任何其他摄影功能的器材放入袋内,公众人士在庭内亦没有拿出手机,今早亦没有任何手机响闹的事件发生。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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