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徵费拟每公升容量收$1 环境局:回收磨成砂是需求大的建材

2018-07-19 10:11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今早讨论玻璃樽徵费计划。环保署助理署长林淑仪表示,会在明年年中之前落实徵费,政府会以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厘定水平,初步预计每公升玻璃容器容量徵费约1元。她补充,如果供应商自行安排回收重用玻璃瓶,可申请豁免徵费,但减废率要达80%以上。

林淑仪指,政府已委聘3个承办商,收集和处理废玻璃,希望首年可以回收1.5万公吨玻璃,3年内每年回收5万公吨,相当于全港一半的废玻璃。她说,初步估计,每公升玻璃樽徵费1元左右,但实际数字会在今年第四季提交附属法例时交代。

在委员会会议上,多名议员支持计划,认为徵费水平合理,但关注废玻璃转化为地砖或填料的出路问题。环境局副局长谢展寰表示不太担心出路问题,他说,回收后的玻璃可制成砖、填料等,磨碎变成砂后是需求大的建筑原料,目前正探讨用废玻璃制作环保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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