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遂刎颈图同归于尽 被告力证与同性受害人为情侣 押后判刑

2018-07-12 17:02

被告刘浚生(左),刺破友人(右)的颈项。
被告刘浚生(左),刺破友人(右)的颈项。

辍学青年向比他小3岁的同性友人求爱不遂,去年3月带备4把刀上对方家中以死相逼。他将对方禁锢8小时后,决定与友人同归于尽,先刺破友人的颈项,再举刀自刎,犹幸2人最终获救回。青年早前承认企图谋杀、伤人及非法禁锢共3罪。案件原定今早在高等法院判刑,惟被告声称自己与受害人关系亲密,又呈上10张图片佐证,法官认为被告所言与其承认案情相违,受害人亦应获机会解释2人关系,故押后判刑至8月3日。

现年20岁的被告刘浚生早前承认于去年3月14日犯案,控方案情指被告与受害人于2015年相识,他曾于案发前向受害人示爱,但被拒绝。被告翌年退学后,2人于去年农历年间在巴士上碰面和聊天。

被告坚持与受害人为情侣,2人关系亲密,法官张慧玲指被告所说令人惊讶。她又认为,被告留院一日后,医生已判断他适合录取口供,故不相信被告遭受非常严重的伤害,反而被告似乎想藉此举得到注意。张官直言被告因得不到其所欲而伤害他人,他对社会而言是危险的。

辩方今午呈上10张从被告的Instagram帐户取得的截图,包括被告与受害人光著上身在游泳池的合照。张官质疑相片不能证明任何事情,她甚至不清楚相中男生就是受害人,何况2人均为男生,被告所谓的「亲密照」难以证明2人是情侣。

张官认为受害人应有机会解释,故要求警方向受害人确认事实。张官又要求控方安排被告取回手机,以便他从自己的Instagram帐户截取更多照片,再由法庭决定2人关系是否如被告所指。若被告所言属实,控方或需考虑修改部份案情。

法庭记者:黄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