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贿验车员改装车获通过测试 被廉署起诉
2018-07-12 17:27
廉署落案起诉一名经营车身装饰业务合伙人,控告他涉嫌串谋行贿一名指定车辆测试中心认可车辆测试员,使经改装私家车通过宜于道路上使用检验。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3日)将于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45岁郭俊希,昨日(11日)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6年10月29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间,与其合伙人及该认可车辆测试员一同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该认可车辆测试员提供合共1300元,作为他就二人转介到汽车公司进行每年检验的车辆有毛病或不符规定也不予理会,即使车辆不合资格通过检验测试,仍然为车辆发出「宜于道路上使用证明书」的报酬。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及其合伙人曾转介4辆经改装私家车予该认可车辆测试员进行宜于道路上使用检验。运输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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