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掟砖毁警车】首被告求情冀接纳轻判建议 官:法律无一念之仁判刑
2018-05-23 11:52
11名示威者在前年大年初二的旺角骚乱后被捕,其中1名女被告弃保潜逃,1名男被告承认暴动罪,其馀9名男子经审讯后各被裁定暴动罪成立。法官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听取10名男被告求情。
19岁首被告莫嘉涛的代表大状刘伟聪表示,被告2份报告的评价均非常正面,显示他有深切反省,孺子可教。刘指出被告热爱香港,初中时因接受通识教育而开始留意时事,并逐渐向往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他参与占领中环运动期间,目睹警方对和平、有理想的市民使用武力,事后开始对警方产生偏激想法,「简单而纯朴」地认为警察是奸恶。随后的占领运动清场、七警打示威者、朱经纬打途人等事件,进一步加深被告的偏见。
刘续指,莫嘉涛被捕后和受审时仍然心存愤怒,但他在审讯中见到有基层的前线警员作供,律师事后又与他讨论,被告始明白前线警员虽身穿制服,但不代表他们反对民主自由,始作俑者是报纸电视才能见到的更高层的人。被告已经明白「凡事唔系非黑即白,佢见到嘅唔代表佢背后嘅本质。」
刘请求法庭考虑接纳报告建议,判被告入劳教所或教导所。法官郭伟健认为被告同时触犯暴动、袭警及刑事毁坏罪,案件有其严重性。刘恳请郭官以一念之仁接纳报告建议,惟郭官反驳指法律无赋予法官按一念之仁判刑。
10名被告依次为莫嘉涛、锺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及吴挺恺(19岁至72岁)。案件原本的次被告李倩怡潜逃台湾被通缉,吴挺恺则认罪。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0906
更新时间: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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