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上市公司控Marvel创办人 指美国兴讼损公司业务 2018-05-23 14:59 Marvel漫画创办人斯坦李(Stan Lee)。AP Previous Next 现居美国洛杉矶、Marvel漫画创办人斯坦李(Stan Lee)前日遭本港上市公司入禀高院,被指于本月中在美国向自己联合创办的娱乐公司Pow! Entertainment等兴讼,惟相关诉讼涉损害原告公司的业务及带来不良的信誉影响,故涉事公司入禀追讨损失。 原告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控告斯坦李。入禀状指,该美国诉讼为被告恶意、非法或滥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方式所提岀,并无合理和可信的原因,而这已妨碍原告的行动、业务或其他方面,认为被告的行为别有用心,以损害原告的业务,并非为保障被告的合法利益。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刘江华料今年度110名贵宾访港 开支约700万 下一篇 法官前菲佣涉偷另一女佣3700元 夏利士妻子将作供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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