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案】女子法庭内影相 自称法律人员:我喜欢拍照便拍照
2018-05-23 13:33
2014年占领运动中,多名人士于旺角占领区清场期间,涉嫌未按法庭临时禁令离开而被警方拘捕,并遭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视法庭,其中5名被告否认罪责,案件今于高院开审。一名女子被指于法庭内拍照,法官陈庆伟问及此事时,该女子直言:「我喜欢拍照便拍照,我喜欢的话可以与你(法官)合照」,法官遂下令涉事女子于下午4时半到庭再作处理。
庭上拍照女子姓唐自称是法律人员,现居于香格里拉酒店,她指香港法律赋予她保持缄默(remain silent)的权利,并指如法官提出指控便应由警察处理,又询问到底是谁指她影相。
陈官回应「谁人投诉并非重点」、多番问唐有否拍照,唐仅说「today is public hearing day」。
陈官又要求唐交出手机,唐拒绝交出,声言陈官要求观看她手机,应由法庭职员自己拿取手机,最终法庭书记于庭内拿取唐手机交予陈官。唐女子表示,法庭充公了她手机,令她无法找律师,并即埸要求庭内大状可否协助,资深大律师潘熙回应说「我们是证人」。
司法机构其后报警求助,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亦到场调查。
5名被告分别为萧云龙、文伙安、翁耀声、陈柏陶及刘铁民,被指违反法庭禁制令,于案发时在旺角亚皆老街阻碍警方及执达吏清场。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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