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党促善用收回土地条例 解决公屋轮候时间趋增

2018-05-11 20:32

房委会公布公屋的最新轮候时间,截至今年3月底,一般申请者需时5.1年才能上楼,而一人长者为2.8年,公屋轮候册的累积申请更突破27万。公民党批评,政府不但无法实现「三年上楼」承诺,上楼时间更自2011年6月以来不断上升,对此不能接受。

身兼房委会委员的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指出,房委会已经尽力加快兴建公屋速度,对轮候时间仍然高企表示失望。郭荣铿又指,在整个供应链中,房委会处于下游位置,现时并非缺乏土地,而是土地分配出现问题,强调政府必须做好熟地表的土地分配,拨备更多且足够土地予房委会增建公屋。郭荣铿亦要求政府应该尽快推出一手物业空置税,以最短时间释放现时在市场上的住宅物业空置单位,增加市场供应,为楼市降温,舒缓住屋问题。

公民党同时提出,政府可使用私人会所的土地兴建房屋,例如粉岭哥尔夫球场的契约将于2020年届满,根据契约条款,政府当局只须在契约完结的一年前作出收回土地通知,而毋须作出任何赔偿。

议员谭文豪强调,公屋轮候时间增加证明政府有必要收回土地,拨予房委会兴建公屋。政府没有藉口不用《收回土地条例》,漠视轮候公屋人士的苦况。虽然引用条例收地须确立公共用途,但兴建公屋就是符合公共用途的最佳例子。他补充屯门第54区展亦是透过引用条例收地兴建公屋,但当中没有出现特首林郑月娥所言般的持久司法程序。由此可见,引用条例是即时增加公屋供应的重要手段。

议员陈淑庄指出,发展局局长于去年清楚指明兴建公共房屋正正符合《收回土地条例》所要求的「公共用途」;另外,终审法院曾指出,政府按条例与土地拥有人协议补偿时,不必考虑其土地发展潜力,即是如收回闲置农地兴建公共房屋,政府当局只须参照农地价值来订定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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