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大律师因曾犯非礼申执业被拒 高院裁定上诉得直 2018-05-10 16:22 Previous Next 29岁见习大律师读大学期间涉非礼穿著校服的少女而被定罪判囚,他于前年申请成为执业大律师,大律师公会并无拒绝,惟律政司则反对,原审法官去年驳回其申请,指他并非合适人选,亦未能符合香港社会对大律师的要求。见习大律师不服上诉,法官今于高院颁下判词,裁定他上诉得直,并下令可确认及登记他为执业大律师。 涉案见习大律师于判词以A为代号。法官指岀,原审法官所采取的方法过于武断及欠缺弹性,亦在没有基础的情况下去支持该原审法官对社会期望的理解,而且有关理解也与《罪犯自新条例》的精神不一致,又没有就他师傅的评价作岀考虑,却意图只集中在他的定罪及判刑,未能采用具前瞻性的角度审视此案。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石棺藏尸案】阿T不惯工作返工就觉闷 一直靠「呃呃氹氹」 下一篇 【诚哥退休】明照常返办公室 赞成公私营合作发展农地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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