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疑压迫下录影 辩方吁剔除第五被告「污糟」证据
2018-05-10 15:00
辩方提醒陪审团不应接纳林于录影会面的说法,以及高级警员邱树明和电报办督察叶志成的证供,并接纳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指片中男子为第五被告。
辩方指岀,案中的事实是林非在现场被捕,并于一个月后才被拘捕,现场亦没有人见过林,加上他并无刑事纪录,故其犯罪倾向性低。
林于前年3月4日被捕,当日他遭截停后被带到该大厦仅6乘4大以及没有闭路电视的保安更衣室,以作调查,辩方质疑大厦是否没有更适合的地方进行。另外,控方早前曾批评一被告将片段弄失,形容事件「耐人寻味」,然而有警务人员亦曾将有关林录影会面的两套光碟弄不见,辩方直谓:「纪律部队、执法人员唔见咗公物,就视而不见,呢啲系咩道理?」
根据叶的首次口供,他形容在动漫展的林为「26至27岁,6尺高,黑色衣,中壮材」,其后于第二次录取口供时则描述林为眼窝深和提及其发型,辩方质疑叶当时补充描述的是片中人士的外表,并直言:「律师团队都有2个6尺高,姚明咁高就话特别姐。」辩方续向陪审团强调「疑点唔系斗多,一个就够」,又认为该些证人的证供疑点重重。
控辩双方已完成结案陈词,法官将于下周一引导陪审团。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2:21
更新时间: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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