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 女职员心灵创伤被迫转工向校方索偿 2018-05-10 12:53 Previous Next 九龙名校保良局第一张永庆中学昨被校内女职员入禀高院,指校方于2010至本年期间,涉姑息违规学生侵犯她,包括袭击她致受伤,并粗疏处理及恫吓她不要开罪学生家长,又须她承担工伤责任,故她入禀要求法庭颁令校方及管理的行为属疏忽或违法行为,并须校方作岀人身伤害和声誉严重受损的痛苦赔偿,以及未来收入的损失。 原告杨艳娥,控告保良局第一张永庆中学。入禀状指岀,被告不稳妥处理与原告有关的工伤,令她情绪起伏且心灵创伤难愈,亦使其个人专业声誉严重受损。而且原告持续接受治疗,蒙受被迫转工、失业的可能,并增加其精神压力,故昨入禀藉以讨回公道及解决生活问题。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马鞍山利安邨女子堕楼 倒毙平台 下一篇 「衰仔食饭唔好用」 长期用手机影响家庭关系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