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控辩双方完成陈词 押后裁决是否接纳上诉申请

2018-04-26 16:01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于去年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被判囚20个月。他昨在高等法院就定罪及刑期申请上诉许可,辩方今午接续陈词。辩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Clare Montgomery)反驳指,控方的指控建基于曾荫权与黄楚标的关系上,若原审陪审团不能就首项贪污控罪达成裁决,则其馀2项控罪的基础同样站不住脚。法官听毕双方陈词,押后决定是否接纳申请。
Clare Montgomery指,针对曾荫权的首2项控罪都建基于他贪污的证据,若陪审团未能有效裁决,则控方未能履行他们的举证责任。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质疑,陪审团于原审时已经拒绝接纳辩方于这方面的陈词,反而裁定他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Clare Montgomery重申,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时犯错,令陪审团未能下客观裁决。
Clare Montgomery其后就判刑过长的上诉申请,向法庭提交一份医疗报告。麦机智问曾荫权被扣柙的时间,Clare Montgomery回应说63天。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指申请牵涉大量文件,将押后裁决。

曾荫权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案情指他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他身为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参与决定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及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的声音广播牌照及相关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和披露,或向行会隐瞒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物业进行的事务往来及商议。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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