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小草认曾开玩笑附和首被告杀阿J

2018-04-17 13:08

荃湾工厦DAN6于前年3月揭发的水泥棺藏尸案今在高等法院续审。案发时与3名被告同住及潜逃台湾的20岁特赦证人何菱瑜「小草」,继续接受第三被告张善恒「阿K」的大律师盘问。

在案发前的早上,「阿T」曾咨询她该在何处埋葬死者时,早前在主控官的提问下,她指自己当时随口回答将死者埋在大屿山。今早在庭上,小草否认如徐大状所指,她曾说过要将死者「斩件、扔落海」,小草表示自己「绝对冇讲过」。

另外,小草今于庭上承认,在首被告于会议中建议杀害死者时,她曾经以开玩笑的形式附和,又曾说过类似「杀了阿J」、「分钱俾我」的话语。徐大状续质疑她为何从来没有在与警方录取的4份口供或8份录影会面中,主动招认自己有说出过上述的句字,又质问她早前是否在被捕后害怕被牵连在谋杀字案中,她谓「唔喺」,大状继而问她是否因获取了免予起诉才准备好承认自己当时说过些甚么,她表示「冇人提起呢句嘢,我根本完全唔记得⋯⋯」

被问及为何早前不向警方透露上述事情时,她表示「因为我根本记得好多嘢都系去到后面先记得,好多嘢都系一闪而过」、「唔会特登记住我唔喺认真讲嘅嘢」。

徐大状又透露,「阿T」、「阿豪」、「阿K」及自己曾于2015年11月一起到澳门,当时入住威尼斯人酒店。及后,「阿豪」离开了澳门,馀下3人,即「阿T」、「阿K」和小草于同月19日在中国梅州(阿T的家乡)待了数天。回港后,3人再飞到日本北海道。小草回应指「由澳门去梅州,都系曾祥欣话同我同张善恒要去出trip」,早前她亦曾表示到日本是「出trip」,今指「正确啲讲,唔系去玩。」据小草所言,上述旅费均由「阿T」付出,但大状称在日本时,「阿T」声称自己的户口被冻结,故由「阿K」以银联卡支付日本的使费。

旅程完结后,「阿K」搬入涉案单位,小草今指「阿T」曾经在DAN6给予她和「阿K」一些饮料,内有不明粉末,而她喝了该些饮品后会呕吐、晕眩及昏迷,大状指「阿K」喝下同样饮品后会失去时间观念、判断力和理性思维,更须长时间睡觉休息。

在录影会面中,小草曾表示「阿K」和自己并不是组织「THERE」的成员,指「阿T话帮我挂名,但我都唔知自己系唔系成员,都冇参与过犯罪行为」。当时,小草向警方表示「THERE」的成员包括「阿T」、「阿豪」、死者张万里「阿J」、蔡心怡(译名)、李俊贤(译名)和另一姓黄(译音)的男子。

另外,小草表示知道「阿T」身上有「M」字样的纹身,「阿T」有跟她解释过其意思,但她并没有在庭上说明。她亦指知道「呀豪」的耳朵上有纹身,但没有见过他身上有「M」字样的纹身。

3名被告均报称无业,同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灰窰角街DAN6、9楼一单位内谋杀28岁男子张万里。根据控辩双方的同意事项,3人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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