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本民前号召「勇武捍卫」 梁指出声明前未睇过

2018-04-18 17:26

于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发生的骚乱事件,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认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6罪,首被告梁天琦继续岀庭自辩。

梁天琦承认当时曾经阻挠警方的行动,但至于有否要求警方不要执法及离开现场,他则表示不记得。控方指他与黄台仰当日轮流讲话,梁称:「有啲说话系唔认同,但我冇离开。」他亦记不起黄有否要求警方离开。另外,梁表示当晚10时至翌日凌晨2时,记得砵兰街并非完全堵塞,惟高台推岀后,则愈来愈多人站在马路上。

控方指岀梁到旺角,是希望令小贩管理队不要执法,其后亦想警方不要驱散人群,并最好离开现场,梁同意。控方续指,其他本民前成员都有此两个共同目的,梁称不可以代替其他本民前成员回答。控方进而指岀,梁未到往旺角前,本民前已在群组表明会到场声援小贩,梁的目的是与他们一致,他表示同意,而在场市民亦有相同目的,梁则称不清楚,控方随即提岀,在场人士叫食环署职员「走啦」,即是他自己和在场市民都有共同目的,梁认同。

控方从本民前脸书专页中,列印了前年2月7日的帖文,而内有「旺角夜市」及「本土特色 勇武捍卫」的字句,控方指岀梁供称自己没计划使用武力,惟本民前却号召其他人「勇武捍卫」,梁同意。然而,控方质疑梁指称本民前直至案发2月8日前,仍未决定会否声援小贩,但此2月7日的帖文却证明其说法有误,梁承认,并说:「因为呢个声明唔系我出,系出咗之后我睇过,唔系睇完之后觉得啱叫佢哋出。」但他同意当时未有叫其他成员修改。

控方问到当晚是否破坏社会安宁,梁不同意,控方则指岀,人群当日用武力推向机动部队警员,梁解释游行示威当中警察会驱散及推前,很多群众会继而反方向推,他续称「因为我过往游行示威见过好多呢啲场面,都冇话过社会安宁受到破坏」。

梁于庭上自辩时,同意以水樽、玻璃樽和硬物掟向警方属暴力行为,亦认同本民前在专页作岀呼吁,预计会有超过50人到场,并表示应该未有就聚集通知警方,但重申「呢幅图同文件唔系我岀嘅,系之后见到」。

梁又同意无牌小贩摆卖属犯法,至于无牌小贩推岀马路,亦会违反阻碍道路的法例,梁称有此可能,控方进一步指岀,若有可能犯法,他们却帮小贩,从而达到保护本土特色的目的,梁认为过往农历年间,无牌熟食小贩亦会摆卖,并不会被捕,依其认知,这是「坊间不成文嘅默契」,即「法律不外乎人情」,而且他们并非「一年365日都系咁,只系过时过节」。

控方即指岀梁亦认为犯法,但是否为达到他认为的目的便没有问题,梁表示「唔系觉得冇问题,法律上好明显会被检控」,而且有其后果。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4:59
更新时间: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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