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售赃物金钱龟图利 还柙候判
2018-04-18 12:16
被告李允祥警诫下声称一名叫「陈仔」的人向他放售金钱龟,他其后以3万8千元将其中2只金钱龟转售图利。被告又指其手机内的金钱龟照片是「陈仔」借他手机拍摄的,他自己却不知道金钱龟为赃物。
法官指出,被告声称拍摄照片的时间与手机显示的时间不同,又指若「陈仔」并非急于出售金钱龟,他根本无需以手机拍摄照片促销。法官认为被告的供词不尽不实。
法官续指,事主于7月31日报案,警方于2日后便在一名男子家中寻回2只失龟。若被告不知悉金钱龟为赃物,根本不可能在2日内从「陈仔」买入金钱龟,并将其中2只金钱龟转售。
基于以上种种,法官认为被告必然知道从「陈仔」买来的金钱龟为赃物,他有犯罪认知或信念而出售2只龟,遂判他罪名成立。
法官押后判刑至5月9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柙看管。法官亦下令2只涉案失龟由警方处理。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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