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期间超速驾驶 网台主持陈达仁判社服令兼罚款

2018-04-18 11:22

为网上电台灵异节目「恐怖在綫」创办人的电台主持陈达仁去年于停牌期间因赶去电影《毛侠》的拍摄现场,在屯门公路超速驾驶时被警方的雷射枪反超速行动发现,早前承认超速驾驶、于停牌期间驾驶及没有第三者保险三项罪名。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停牌18个月及罚款1,500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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