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警会个案:犯人财物错交物主 警拖延5个月归还

2018-04-06 13:29

监警会今公布3宗有关证物处理衍生的投诉个案,其中一宗个案涉及警员在案件上诉期间,错误归还证物,致投诉人蒙受财物损失,投诉警察课已向涉事警员发出警告。监警会指,个案事态严重,但指过去两年同类投诉个案只有十多宗,现象并不普遍。

在个案中,投诉人偷取其前雇主店内80多件单车零件而被判处入狱,其前雇主只能认出当中约50件零件,投诉人称当中部分属其个人财物。但投诉人期后得知,警方向前雇主交还所有单车零件,故投诉警方未有妥善处理案中证物。投诉警察课展开调查,并透过不同方式联络投诉人,均告不果,便把指控分类为「无法追查」。

监警会不同意分类,质询后发现,主管案件的警员事后才获悉证物已全部归还,但没有即时修正问题,直至5个月后才指示下属取回错误归还的证物,唯已不能取回所有证物。至于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员则承认,当时自行推断上诉庭或因零件有相当大小,不会要求实物呈堂,决定先行向店主交还所有单车零件。他事先并未徵得案件主管同意,没有厘清相关证物的拥有权。

涉事两名警员最后指控分类为「获证明属实」,遭投诉警察课发出警告,但无须记入分区报告档案中。监警会今年1月通过个案。监警会副秘书长(行动)梅达明表示,个案事态严重,指出警员在案件上诉期间,不应自行推测证物会否呈堂而自行决定归还。但他指,去年监警会只录得13宗同类投诉,最终获证明属实的投诉只占少数,认为情况并不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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