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名人旁听 大律师公会:公众有权见证法律程序
2018-03-16 16:19
高等法院法官早前颁下判词,指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贪污案于正审期间,陪审团受部份知名公众人士影响。法官批评被告一方以「走后门」形式向陪审团展示被告人的良好品格,继而影响审讯。大律师公会今午发声明,表示忧虑法庭的评论可能会被理解成暗示部份公众人士,因其公众形象或声誉而不适合出席刑事审讯,又指判词应予留空间给该些人士解释他们出席聆讯的原因。
声明强调法例保障公众有权见证正当的法律程序,除非有强而有力的原因,被告人应在公开及透明的刑事程序受审。公会留意到审讯前后无任何一方提出证据,支持专业公关邀请名人出席审讯以影响陪审团的说法,一些受邀人士亦已公开声明出于自愿而现身法庭,并无受任何专业公关邀请。
声明结尾重申,同意必须保护陪审团在审讯期间不受任何威胁或不当影响,如有陪审员怀疑受威胁,或投诉因某人出席审讯而令自己不能如常履行其公民责任,则法庭应展开调查,并委托警方和律政司处理。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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