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黄仁龙反驳自发旁听支持非公关安排 曾俊华:纯粹关心
2018-03-07 18:52
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案,主审法官陈庆伟昨日指,前财政司司长及前律政司司长等在审讯时就如陶杰列席旁听,目的毫无疑问是要告知陪审团,被告为好人,获得各界支持,从走后门方式呈现其品格良好的证据。若公共关系公司或顾问更早引起法庭注意,法官或可能考虑撤销整个陪审团。
曾荫权透过发言人表示,「在过去几年的困难日子中,曾荫权先生很感激不少市民和朋友对他和家人表达的深切关怀和支持。」
黄仁龙今日发出声明,回应昨日主审法官陈庆伟的评论:
1. 回应传媒就陈庆伟法官于HCCC484 / 2015曾荫权案(“判决”)之查询,黄仁龙资深大律师指出如下:
2. 判决第39段指:“整个第二次审讯期间,特别是尾段,被告的前同事,如…前律政司司长...在不同日子被公关公司或顾问带进法庭坐在专用地区,和陶杰先生的情况类似,不容置疑其目的在于通告和影响陪审团去视被告为好人和有社会不同光谱人士的支持。”
3. 就本人而言,以上段落所言不符事实。
4. 于被告第二次审讯期间,本人曾于2017年10月26日到庭一次。这是本人自发的决定,我和被告于2005年到2012年七年间在政府共事,作为被告的前同事和朋友,我到庭完全出于希望给予被告和他太太鼓励和精神上的支持。
5. 我亦基于同样理由于2017年1月被告第一次审讯期间到庭去给被告支持。于第一次审讯时,我亦写信给法庭就被告良好品格提供资料,而有关信件的内容,已广泛被传媒报导。
6. 于2017年10月26日,我并非如判决所指,被公关公司或顾问带进法庭坐在专用地区。在该天早上开庭前,我在法庭外先和被告和他家人稍聚,然后我和被告家人一同进入法院坐于专用地区。我知道跟第一次审讯的安排一样,在专用地区已预留了座位给被告家人及朋友。我两次到庭皆非由任何公关公司或顾问安排。
另外,前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亦曾到庭旁听,他透过发言人表示,当日出席聆讯,纯粹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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