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疑遭摸下体 家长告St.Joe申匿名审讯获批
2018-03-09 16:17
家长今没有律师代表,向法庭申请保密命令,保密她和儿子的名字及要求进行不公开聆讯,指申索内容涉及性和残疾的议题,属于私隐,「呢啲我唔系好想比公众知」。答辩人,即书院的法团校董会的代表律师不反对有关名字保密的申请,但认为没有必要进行非公开聆讯,因双方于另外四宗在小额钱债审裁处的案件均进行中,而且小额没有颁下匿名命令。家长则回应称她不知道可在小额的案件作如此申请。法庭今颁下临时的匿名命令。
徐韵华法官提醒家长必须考虑清楚申索人的身分,包括在残疾歧视及性别条例下的受害人是谁,亦指出按照常理「受损嗰个系你个仔,得到赔偿嗰个都应该系你个仔」,并提醒她18岁以下的人在法律上为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故若决定以儿子的名义申索,须有监护人协助及聘请律师。
答辩人的律师透露不打算承认法律责任,但有意和解。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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