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遇害】庭上播警诫会面录影 被告冷静亲述杀人经过 2018-02-27 17:40 37岁被告刘璋辉(右)、遇害少女郭惠明(左)。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15岁少女于2014年12月因应约「私影」而被中年无业汉虐杀案,下午在高院续审,庭上播放37岁被告刘璋辉于警方警诫下的录影会面,他冷静亲述杀人、强暴及弃尸的经过。 被告因自揭工作上的「疮疤」,遂以茄汁樽「狂扑」无辜的少女头部十多次,又暴力侵犯她,最终他怕家人「吓亲」而用三条索带勒她至没有心跳,再把她塞进行李箱内带到酒店,无业汉指「费事好似嘥咗」而两度强奸,翌日早上弃尸于垃圾站。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礼宾府庆新春 林郑接待300名外判基层员工 下一篇 郭家麒批评中央拟修宪 步入专权独裁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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