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私影少女案 被告称魔鬼脑海弹出「比卡超比坚尼」字眼

2018-01-05 14:06

被害少女郭惠明(左);精神科医生陈嘉璐(右)。资料图片/潘琪慧摄
被害少女郭惠明(左);精神科医生陈嘉璐(右)。资料图片/潘琪慧摄

十五岁少女于2014年12月因应约「私影」而被中年无业汉虐杀案在高院续审,辩方提出就被告人是否「无行为能力」答辩作争议,而现时的6人陪审团职责有变,再不是决定被告是否有罪,而是决定被告是否适宜继续答辩。
精神科医生陈嘉璐指被告有幻觉,不适宜答辩。陈医生指被告过去精神状况不稳定,在前年9月2日,被告曾告诉医生,于案发后带死者到酒店后,有魔鬼叫他斩开死者,但他心里面同时有一位天使阻止,故最终没有下手。另外,在前年9月30日,被告又告诉医生脑海曾出现「血祭」,但被告称此词是第一次在他认知中出现。
被告又曾经说「男人垃圾」、「刘璋辉」、「求主耶稣赦免我的罪」,又会咒骂医护人员,又会突然躺在地下,医生期间曾转药及加重剂量,但状况不稳定。
直至今年1月3日,陈医生再次检查被告的精神状况,认为被告不适宜答辩。陈医生问被告近况如何,被告却说魔鬼在他脑海弹了一些字出来,包括「海洋公园」、「比卡超」和「比坚尼」,而这些字词定格于他脑海中。被告又称听到耶稣的声音,但神是透明看不见,该声音说他受到祝福,成为耶稣的徒弟,跟随耶稣打圣战,他又可以将魔鬼变成一粒沙,与魔鬼打仗。
被告又曾表示,法庭有9盏灯,如果全部灯都亮起,他便会赢官司,但直到现在,仍未有一盏灯亮起,但他相信裁决当日会为他而发光,耶稣亦告诉他不用担心。陈医生认为被告于审讯时,其实在想其他事情,没有专注在审讯中。
陈医生指,虽然被告于2016年已产生幻觉,但她认为被告当时精神行为良好,也同意被告适合答辩,惟2018年再见被告,认为对于他适合答辩之说有保留。
陈医生认为被告情况自2017年10月开始有变,但不是恶化,被告也曾说自己服药后精神情况有改进。陈医生续指,被告懂得分辨谋杀和误杀,亦知道两者的后果,被告是知道现时所面对控罪的严重性,亦知道认罪和不认罪的分别,他知道自己有权透过律师反对陪审员,他也可以与律师沟通和提供指示,陈医生认为被告有能力跟从法庭程序,但有时思想会脱离现实,例如他会留意法庭内的灯,称如果庭上9盏灯全开便会胜诉,另外,陈医生认为被告有能力自辩,但也要视乎他当时状况,他或有机会拆开话题。
37岁无业被告刘璋辉否认一项谋杀罪,控罪指他涉于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谋杀女子郭惠明。
法庭记者:潘琪慧

精神科医生陈嘉璐。潘琪慧摄
精神科医生陈嘉璐。潘琪慧摄
被害少女郭惠明。资料图片
被害少女郭惠明。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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