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法官提醒雇主 不能威胁陪审员终止解约

2018-02-20 11:15

2016年农历年初二凌晨发生的旺角骚乱事件,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罪,案件预计今于高院遴选陪审团,审期料为60天。
根据《陪审员条例》,每名被告可透过代表大状各有五次机会,不用提供理由,而反对被选出的陪审员,换言之案中有五名被告共有25次机会提出反对,而控方则有五次机会。彭官提醒,陪审员受法例保障,雇主不能威胁终止解约,或歧视出任陪审员。
主审法官彭宝琴留意到陪审员名单中,有外籍人士名字,故首先以英文向遴选人士声明,本案是以中文审讯,被选中的陪审员必须懂得中文的听说读写。
彭官之后再用中文向遴选人士表示,被选中的陪审员将于明天宣誓,正式出任陪审员。彭官又向他们表明,今次审讯牵涉2016年旺角发生的事件,控罪包括暴动及非法集结等罪,相信从媒体上或已得知有关的事。若然被选中当上陪审员,便须根据本案证据裁决,而不能依赖个人偏见,或是媒体报道等的资料裁决,必须公平公正履行陪审员承诺。
5名被告依次为梁天琦、李诺文、卢建民、林傲轩及林伦庆,被控6项控罪,包括煽惑暴动、暴动和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潘琪慧、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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