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无还原停车场未能开业招千万损失 园艺公司向地署索偿
2018-02-21 16:47
原告绿色园艺设计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与政府签约,租下大埔白石角科进路约1.9万尺土地一年,列明准许用途包括收费停车场。但政府没有要求上一手租客把空地还原,加上政府也阻止原告移除该地上的树木,致停车场未能开业,造成损失。
政府一方回应指,虽然该地可用作收费停车场等用途,但不代表该地适宜改建停车场。政府又指,租约也有订明,原告可自费保养树木,或向地政总署申请移除该地树木,惟原告没有提过有关申请。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