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理涉亏空3.8亿案期间挥霍生活 藐视法庭罪成判监4个月 2018-02-09 17:07 会计经理藐视法庭罪成判监4个月。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船务公司前会计副总经理,被指盗取公司逾3.87亿港元公款,公司早前向他提出民事索偿,并已获法庭颁令冻结其资产,前经理只可动用十万元法律开支及每周九千元作日常开支。惟前经理其后被发现仍豪花金钱过极尽挥霍的生活,被裁定藐视法庭,今被判监4个月。 法官判刑指,44岁姓马答辩人严重违反法庭命令,唯一求情理由,是他向法庭致歉,因此判监4个月,并须向原告公司支付讼费。早前的判词透露,已离开原告公司、当时月入近3.8万元的答辩人,涉利用职权之便把逾三亿多元公款存入自己的银行帐户,故被控两项盗窃罪,目前获准保释等候案件排期于高院处理。银行月结单显示被告在冻结令颁发后的五个月内,用两张信用卡签帐逾451万元。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落马洲河套大纲草图核准 研究与发展等地占53.49公顷 下一篇 反释法游行案控方申修订吴文远控罪 延至周二裁决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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