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成功举报非法弃置建筑废物 工程公司判罚3000元

2018-01-08 14:49

红山半岛的清拆工程承办商金光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因非法弃置建筑废物,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3000元。

环保署早前接获市民举报,指有人在大潭白笔山道红山半岛外的行人路非法弃置建筑废物。环保署按该市民提供的车辆资料追查涉案承办商。该承办商解释将屋苑清拆工程的建筑废物暂时摆放于上述地点,待堆存一定数量后再运走弃置。

环保署调查及蒐证后,确认涉案承办商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并提出检控。环保署亦进一步与相关屋苑物业管理公司作出跟进,要求加强对屋苑进行装修工程承办商的管理,确保该屋苑产生的建筑废物会妥善处理。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建筑业和运输业界人士,必须遵从法例妥善处置建筑废物,不要把建筑废物摆放于公众地方。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士于公众地方、官地或未获土地拥有人的许可而摆放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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