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国际涉挪用国企1800万美元资金 经理:帐户双签目的确定管理方向
2018-01-08 16:29
首名证人李东亚于案发时为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的投资三部总经理,他今岀庭作供指,因山钢国际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即山东山口钢管集团,曾是国内钢管制造企业的最大产品岀口商,而且当时美国向中国实行反倾销,山东山口钢管拟于国外进行投资,故接触中非发展基金合作投资非洲项目,并合资成立同泰兴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山钢国际及中非发展基金分别以六四比例持有同泰兴的股份,而协议列明,山钢国际负责安排使同泰兴于本港上市,否则山钢国际须回购中非发展基金所持的有关股份。
另外,双方为同泰兴开设专用监管帐户,协议提到任何资金变动,包括增加及提取,均须「双人审核」及签署,而存入该帐户的1800万美元亦限于用作摩洛哥投资项目。
被问到帐户采用双签的目的时,李表示中非发展基金为财务投资者,并不参与同泰兴的日常管理,其角色比较脆弱,故需要双签措施,以确定公司在双方所协定的方向下进行管理。至于是否知道开设监管帐户前,被告已启用网上理财服务,李称「不知道」,并指若知道的话,绝对不会同意以该网上服务拨动户口内的资金。
案件将于明天续审。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609
更新时间: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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