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向立法会财委会提交2016/17财政年度文件,年度案件外判所支付的费用总额达2.31亿港元。
当中非按核准收费额支付的外判案件有560宗。528宗民事案方面,最贵一宗政府与一间公司的商业案,开支约539万港元。其次是希慎兴业就城规会收紧铜锣湾区发展限制提出的司法覆核,开支约315万港元。
而第3及4位则是港府起诉青年新政游蕙祯和梁颂恒一案,案中外聘了5名大律师和律师行,开支约303万港元。而涉及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及姚松炎的案件,案中外聘了4名大律师和律师行,开支约206万港元。
而32宗刑事案件方面,最高为起诉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以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共外聘了3名大律师和律师行,涉及开支约1369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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