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医学美容集团在2012年发生医疗美容事故酿成一死两伤案,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和技术员陈冠忠被裁定误杀罪成,女医生麦允龄的误杀罪则未有裁决。本案正式开审前,曾花了19天时间进行案中案审理,辩方对于传召专家等提出争议,主审法官张慧玲今颁书面判词,讲述于案中案时的决定。
控方传召专家就CIK疗程提供专家意见,其中周向荣和麦允龄均于案中案时挑战专家证人,包括港大微生物学专家袁国勇,指这些专家没有经验,只是靠阅读文献,不能于本案提供专家意见。周向荣的大状又指,CIK疗程是保健疗程,而非医学疗程,故他们不合资格提出意见。
控方则认为,不论CIK是否保健疗程,都不影响专家对疗程属于医疗程序的分析。法官认为专家不需要落手落脚做过CIK疗程才可以给专家意见,又指此疗程属医疗程序。
法官指袁国勇虽然不是血液学家或免疫学者,但他是卓越的微生物学家,其工作范围包含血液学和免疫学,法官指虽然他曾协助警方寻找污染源头,但认为他仍有资格为CIK疗程给予专家意见。
另外,律政司早前就DR案提出修改控罪书,并针对两名被告集团创立人周向荣及女医生麦允龄的罪行,要求加入新增部分,包括指周未有建立安全系统以评估接受注射疗程人士的情况,以及死者陈宛琳接受注射疗程后,麦没有采取评估及监察工作,亦令她未能及时送院治疗。法官今于高院颁下判决理由,表示没有证据显示陈送院或治疗延误导致其死亡,而且若修改控罪,辩方需时准备,对被告造成不公,最终拒绝批岀有关申请。
法庭记者:潘琪慧、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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